广东省8市试点免陪照护服务:破解住院期间家庭陪护难题

202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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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九部门制定的《广东省医疗机构提供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公布,要求各地级以上市积极组织医疗机构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并确定广州、深圳、汕头、佛山、惠州、东莞、茂名、清远8个城市作为省级首批试点地区,破解“一人住院全家受累”难题。


Q什么是免陪照护服务?

免陪照护服务主要指患者在医院住院期间,由护士和医疗护理员承担生活照顾服务,无需由家属等进行院内陪护。


Q此次试点工作将在哪些地市开展?

经遴选,确定广州、深圳、汕头、佛山、惠州、东莞、茂名、清远等8个市作为省级首批试点地区,每个试点地区遴选2~5家医疗机构(以三级医院为主)开展工作,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纳入试点范围,后续也会视情况逐步扩大省级试点范围。


Q试点医疗机构如何规范医疗护理员服务行为?

试点医疗机构会通过建立免陪照护服务病区管理制度、考核评价标准,统一医疗护理员调配、着装、标识,制定岗位职责说明书,明确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医疗护理员管理,强化对医疗护理员照护行为的管理。同时定期开展工作评估,以工作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指标,规范提高服务水平。


Q广东省对医疗护理员队伍建设具体有什么措施?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从以下方面大力推动医疗护理员队伍建设:

一是建立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2024年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式颁布《医疗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和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全省范围内原则上确定不多于3家评价机构,开展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目前正在申报阶段,确定评价机构后将尽快开展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二是建立医疗护理员专业培训考核体系。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正在研究制定医疗护理员专业培训考核工作方案,拟通过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师资、统一培训基地要求、统一考核、统一发证等“六统一”举措,优先为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的医疗机构培训医疗护理员。

三是建立医疗护理员岗位培训提升体系。试点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完善医疗护理员院内培训制度,对提供免陪照护服务的医疗护理员加强基本操作、基本技能、工作流程、安全防范措施等岗前培训,重点强化职业道德、职业守则等职业素质培训。


Q如何逐步提高试点病区比例?哪些病区暂不纳入试点范围?

试点医疗机构要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原则,成熟一个、开放一个。试点病区要以自愿为原则,可将接受免陪照护服务的患者安排在相对集中的病房内统一管理。产科、儿科等病区暂不纳入试点范围。


Q试点病区的住院患者都必须选择免陪照护服务吗?

不是的。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坚持知情同意、自主选择的原则,试点病区会预留病房用于不接受免陪照护服务的患者。医疗机构也会加强对住院患者及家属的宣传解释工作。


来源:老人报

编辑:朱志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