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餐补贴从70周岁调整为65周岁

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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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构建起了养老服务体系的“青岛模式”。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可享助餐补贴

  近年来,随着老龄化程度加剧,家庭少子化、空巢化趋势明显,高龄、失能、独居老年人数量持续增长,养老助餐已经成为最迫切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之一。作为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城市,截至目前,青岛市建成并运营助餐服务设施1242处,服务老年人达231万人次,形成补贴优惠1216万元。

  2022年底,青岛首次在市级层面上构建了一套为老年人助餐的政策体系、服务设施体系,全市70岁以上老年人可享受每天3元的助餐补贴。而本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则将助餐补贴享受年龄从70岁调整到65岁。

  同时,城市地区65周岁及以上的2—4级失能老年人可享受2—4元的送餐补贴,农村地区65周岁及以上的2—4级失能老年人可享受2—6元的送餐补贴。

  鼓励低龄老人帮扶独居老人

  青岛市不断健全养老服务兜底保障制度,除要求各区市至少建1处二星级及以上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外,还要求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和委托服务制度,重点关注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

  此外,还将推动家庭照料和互助养老。将健康照护师、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失能老年人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目录,鼓励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参加照护培训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倡导邻里、亲友结对帮扶,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帮扶高龄、独居、空巢老年人;发挥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困难帮扶、精神慰藉、助餐送餐等服务。

  养老领域人才培养提速

  针对养老服务专业生源短缺的问题,鼓励驻青院校(含职业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推动毕业生到养老服务机构实习、见习和就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打造养老服务实训基地,按规定给予实训培训补贴。鼓励引导城乡公益性岗位从事养老服务,辅助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助餐送餐等工作。

  值得关注的是,在现有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按规定给予奖励的基础上,健全职业发展体系,支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

  同时,为强化人才激励保障,鼓励倡导养老服务机构采取完善薪酬待遇体系、建立企业年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等多种方式提高养老护理员的保障水平,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入职奖励补贴、岗位津贴等政策,逐步提高补贴标准。组织“青岛市敬老使者”等称号评选。记者 许瑶


来源:老年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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