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签约家庭养老床位2.4万张 建成老年助餐机构985处

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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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感受身边变化 共享城市美好”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七场,围绕“老有所养 弱有所扶”进行发布。会上介绍,截至10月底,青岛发放低保、特困、临时救助资金9亿元。今年以来,共有95万人次老年人享受助餐服务,全市落实困难重度残疾人就业生活补贴约2.4万人。


建成老年助餐机构985处


模式创新,让养老变“享老”,我市坚持一体化统筹推进,服务供给有梯度。推进兜底型养老服务“应保尽保”,有意愿入住机构的低保特困老年人,可免费入住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有意愿居家养老的低保特困老年人,由专业养老服务组织为其提供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所需费用由政府负担。同时,推进护理型养老服务“扩面提质”。对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由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提供专业化上门护理服务,政府按照35%的比例对服务费用进行补贴,目前全市已签约家庭养老床位2.4万张。统筹整合农村养老服务各类补贴政策,农村失能失智老年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推进普惠型养老服务“人人可及”,目前已为全市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今年以来共受理赔付1.9万人次。落实助餐送餐补贴,全市70岁以上老年人可享受每人每天3元的助餐补贴,失能失智老年人还可额外享受送餐补贴,该项补贴不限青岛户籍,各区(市)在此基础上再进行1元至3元的补贴。

全市建成医养结合养老机构289家,护理型床位3.5万张,有效满足老年人入住需求。打造居家社区养老“青岛模式”,建成142处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选取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连锁运营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按照星级养老机构标准提供上门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全部纳入医保和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范围,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医养结合服务,平均每名老年人每月长护险报销费用达到1900元。打造了老年助餐服务“青岛样板”,全市建成老年助餐机构985处,配备全市统一的助餐信息系统,可通过人脸识别方式支付费用,补贴资金自动扣减。今年以来共有95万人次老年人享受助餐服务。


城乡低保标准提高5%


自今年1月起,我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5%,目前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045元,七区已实现低保标准城乡统一;三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91元。截至10月底,发放低保、特困、临时救助资金9亿元,共保障低保、特困、低保边缘等困难群众9.6万人,临时救助1.8万人次。

我市救助范围不断扩大,不断健全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和低保边缘家庭、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等五类救助政策。完善低保准入条件,综合考虑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等基础上,适当放宽低保准入门槛,今年10月底,全市低保人数比2022年底增加496人。

我市推进社会救助数字化转型,建设“社会救助一件事”,搭建青岛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集成民政、教育、医保等12个救助部门28项救助事项,实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


今年以来,全市落实困难重度残疾人就业生活补贴约2.4万人;通过“寄宿制、日间照料、居家服务”等方式托养困难残疾人5600余名;为符合条件、有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的890余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全面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1.7万人次;持续开展“辅助器具进社区 精准服务进家庭”活动,采取点单上门等方式调配辅助器具660件次。

接下来,我市将持续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用好青岛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发挥慈善救急难平台积极作用,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等社会力量帮扶相衔接。加大老年助餐设施建设力度,实现老年助餐服务城乡基本全覆盖。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杨健

【来源: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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