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鼓励有条件医疗机构托管养老机构

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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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等十一部门印发了《安徽省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明确,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医疗卫生机构托管养老服务机构。


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9.85%


我省自1998年进入老龄化社会(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达到7%),2020年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达到14%),截至2022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1216万人,占总人口的19.85%(高出2021年1.1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968万人,占总人口的15.80%(高出2021年0.36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

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化老年健康和养老服务供给、提高老年人健康养老水平、促进实现健康老龄化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省医养结合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22年末,全省共有487家医养结合机构,医养结合床位86061张,医养签约合作1770对。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对医养结合服务的需求更为迫切,我省医养结合工作还需在政策支持、服务能力、人才建设等方面加大力度。为此,省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行动方案》,着力破解医养结合工作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鼓励有条件医疗机构托管养老机构


如何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行动方案》提出,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重点为居家失能(含失智)、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有条件的乡镇(社区)医疗卫生、养老等服务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改扩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推进社区嵌入式医养结合服务发展。

我省将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点,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医疗卫生机构托管养老服务机构。提升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政府投资新建、改扩建的养老机构以护理型床位为主,2023年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52%、2025年提高至55%。我省将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内容,确保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深化医养签约,做实合作机制和内容,提高医养结合签约服务质量。

《行动方案》提出,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落实“属地管理、省内互认”政策,合理确定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方式,及时预付、清算医保费用。养老机构引入医疗机构设立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根据规模和业务量,适当增加医保总额。扩大护理依赖型疾病医疗保障试点范围,为解决失能老年人等医疗照护保障问题探索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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