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发布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方案

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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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南昌市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印发,旨在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提质升级,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高质量养老服务需求。


《方案》提出,科学规划设置养老机构。各县区(开发区、管理局)要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当人口老龄化率超过20%,人均用地标准不少于0.2平方米。推动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毗邻建设或“两院合一”。


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新建设居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要求专门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且单处用房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同时,我市将加强社区资源和功能整合,各县区(开发区、管理局)应当将具备条件的闲置办公用房、学校、培训中心、宾馆、疗养院、医院、厂房等改造建设为养老服务设施。推进老年大学建设,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所。构建城市15分钟“养老服务圈”,到2025年底,各县区(开发区)辖区街道和县城关镇因地制宜至少建有1个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具备照护托养、日间照料、康复护理、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


《方案》明确,我市将构建城乡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建立老年人助餐服务网络,综合利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闲置房屋等资源,打造一批食材可溯、安全卫生、价格公道的标准化社区幸福食堂。支持农村地区依托颐养之家、一老一小幸福院等机构提供助餐服务。探索开展邻里互助和流动餐车助餐服务模式。大力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方便可及。制定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清单,明确服务内容和标准,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家庭养老延伸服务,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助娱等上门服务。到2025年底,为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5000张以上,对6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引导有需要的其他老年人家庭自主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


《方案》提出,优先发展专业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机构,到2025年底,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65%以上。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所设施齐全、服务专业、管理规范的失能失智专业照护机构,60万以上人口的县区(开发区、管理局)可适当增加床位,并按标准配备养老护理员,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失能人员全部实现集中照护,有效满足其他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需求。


同时,我市将进一步深化乡镇敬老院改革,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全部实现集中供养。盘活现有床位资源,将剩余床位向社会老年人开放,到2025年底入住率60%左右,并积极向周边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家庭养老床位、居家上门等养老延伸服务。落实养老服务优惠扶持政策,着力培育养老服务龙头企业,到2025年底,打造6家以上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养老服务企业或机构。


《方案》提出,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支持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务室、护理站等,实行备案管理。2023年,支持4家县级福利院设置医务室、护理站,到2025年底,实现市、县福利院内设医疗机构全覆盖。有条件的乡镇敬老院、社区嵌入式养老院等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按照国家等级评定标准,全面推行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到2025年底,全市80%以上的乡镇(街道)敬老院等级评定达到一级或二级,80%以上的市、县福利院达到二级或三级。对民办养老机构参与等级评定获评二到五级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资金奖补。探索将全市养老机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助餐点等服务设施均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实时更新,对各类养老服务开展全流程“线上+线下”监管。(全媒体记者 蔡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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