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截至2023年4月底,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含离退休)为1726.64万人,同比增加203.44万人,增长13.36%。
(1)截至2023年4月底,企业参保人数1573.95万人,同比增加201.85万人,增长14.71%。其中,参保在职职工1391.70万人,同比增加191.46万人,增长15.95%;参保离退休人员182.25万人,同比增加10.39万人,增长6.05%。
(2)截至2023年4月底,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数152.69万人,同比增加1.59万人,增长1.05%。其中,参保在职职工99.98万人,同比增加0.58万人,增长0.58%;参保离退休人52.71万人,同比增加1.01万人,增长1.95%。
2.截至2023年4月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592.85万人,同比减少0.73万人,降低0.05%。
备注:以上所有数据均为快报数。
2023年4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要指标数据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1.参保人数 万人 1592.85 1593.58 -0.73 -0.05%
(一)指标解释
1.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1)参保职工期末数:指报告期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社保经办机构已建立缴费记录档案的职工人数,包括中断缴费但未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职工人数,不包括只登记未建立缴费记录档案的人数。
(2)离休、退休、退职人员期末数:指报告期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离休人员、退休人员、退职人员人数(包括扩面工作中增加的人员)。其中离休人员指离休干部。
(3)农民工参保人数:指报告期末非城镇户口在城镇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
2.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
(1)参保职工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社保经办机构已建立缴费记录档案的职工人数,包括中断缴费但未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职工人数,不包括只登记未建立缴费记录档案的人数。
(2)离退休人员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人数。
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1)参保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经办机构参保登记并已建立缴费记录以及制度实施当年已经年满60周岁并在经办机构参保登记)的总人数(不包括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人数)。
(二)数据来源
1.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福建省社会保险业务平台
2.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来源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信息系统,应参保人数来源为县级人社行政部门上报。
来源:省人社厅
更多关于广州市养老院费用一览表的详情,欢迎关注万颐养老在华南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