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养老保险如何转移职工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怎么办?

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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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拓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扎实开展好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即日起,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南省融媒体中心(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联合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推出“关于社保那些事·你问我答”专栏,解答群众遇到的社保医保难题,解读社保医保相关政策。


  我们针对近期征集到的一批社保医保问题,邀请相关业务负责人进行解答。


  问: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到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如何计算?

  答: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例子】张小满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时间为2011、2012、2013年(共3年),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为2017-2022年(共6年)。张小满的居民养老保险向职工养老保险转移,2011-2013年3年的缴费年限不计算,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并入职工养老保险。假设居民养老保险个账储存额为3060元,累加到张小满的个人账户中,将来用于计发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


  问: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有重复缴费的,重复时段的个人账户如何处理?

  答: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由转入地社保(城乡居保)机构退还本人。

  重复时段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年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重复缴费的月数。

  年度重复缴费清退金额=(年度个人缴费本金+年度集体补助本金)/12×重复缴费月数

  清退总额=Σ各年度重复缴费清退金额(即各年度重复缴费清退金额的总和)

  【例子】张小满将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时,社保中心发现张小满2021年居民养老保险已经缴纳,而2021年他的职工养老保险也缴纳了3个月,属于重复参保。于是社保中心将他2021年的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共1000元分解到12个月,并按与职工养老保险重复的月数进行清退,即1000÷12×3=245元,张小满可获得清退金额245元。


来源:北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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